各市委宣传部,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39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浙江省新闻专业人员高级(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新闻专业高级记者和高级编辑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规定执行。业绩成果为担任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取得,如以标志性成果直接申报的,应提供近5年取得的相关业绩材料,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今年职称申报与评审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上进行。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副高评委会推荐等程序上报浙江省新闻专业人员高级(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个人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2.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审核意见录入管理服务平台。
3.副高评委会推荐。副高评委会办公室登录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后,开展资格审核及评审推荐工作。
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的登录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需自行注册。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2。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1.所有申报人员均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后打印,并加盖各级管理部门公章;
2.《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述职报告(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要求3000—5000字,加盖公章),填写内容与提交材料须一致(综合表和述职报告装订在一起,一式 40份);
3.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附目录清单,各一式1份):(1)荣誉证书及新闻获奖作品证书(市一等奖以上)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如果获奖作品是系列报道,申报材料中必须有获奖证书复印件、所在单位证明以及该系列报道中有本人署名的新闻作品。如果获奖作品是集体奖项,申报材料中必须有获奖证书复印件、申报人的作用、排名等情况说明,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发证单位盖章;(2)发表的有代表性新闻论著和新闻论文复印件(需复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正文);(3)发表的有本人署名的代表性新闻作品(需复印出报纸出版日期、版面和标题);(4)新闻作品影响力材料,如新媒体作品的点击量、转发率等体现其水平和影响力的说明材料。同一类型申报材料按照重要性高低排序,如业绩由多人合作取得的,须注明参与人数、本人承担角色及排名等。
(二)其他材料需在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除业绩档案库需完善的资料外,还需填报或上传以下材料,包括:
1.继续教育证明(未在省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系统登记的需提供)。申报对象可将参加进修、学术研讨和接受远程教育(含公需课程)等学习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上报;
2.委托申报对象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3.以标志性成果直接申报的,需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是否破格申报”一栏中明确注明具备哪项标志性成果;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事业编制人员需填报《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四、其他要求
1.申报对象对照填写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清楚;各推荐单位对各类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规范真实,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副高评委会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申报对象的资格审核工作。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
2.申报纪律。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存在相关违纪违法等行为的申报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 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3.正高评委会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即副高评委会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2日。
4.正高评审须经副高评委会推荐上报,其中新闻广电专业人员经省广播电视新闻专业人员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上报,新闻报业专业人员经省新闻专业人员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上报。新闻广电专业人员无需支付推荐费,新闻报业专业人员需支付推荐费150元/人,可在材料上报前汇入指定账户或报送材料时线下支付,户名为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开户行为工行杭州建国北路支行,账号为1202022209900026533。
五、联系方式
省新闻专业人员高级(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571-87051349;
省新闻专业人员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新闻(报业)人员的材料接收审核及评审推荐,联系电话:0571-85311469;材料邮寄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178号A座1801室,浙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张雪(收);
省广播电视新闻专业人员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负责新闻(广电)人员的材料接收审核及评审推荐,联系电话:0571-87161840;材料邮寄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178号老大楼1513室,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王莉英(收);
职称申报系统操作使用问题可查看系统帮助中心的“常见问题”,如遇系统报错请填写“常见问题”下方的“系统报错在线反馈表单”,技术人员会统一处理。
附件: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方法
2.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3.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附件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
申报人员注册、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规范。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完善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档案,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始申报。
2.职称评审申报。申报人员选择相应申报计划,点击“马上申报”,按要求提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
3.证件照维护。系统自动采集申报人员二代身份证件照片,核对无误请确认并点击“下一步”,如默认照片拍摄时间较早、容貌变化较大的,根据提示上传白底证件照,格式应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且小于1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照片宽高比大于等于0.65且小于等于0.8。
4.个人承诺。申报人员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要求字迹清晰。
5.信息录入。按要求录入各项申报信息提交审核。其中“本人述职”栏目主要填写个人主要业绩内容。
6.提取业绩材料。按要求从个人业绩档案库中提取任现职以来的相关业绩内容,要求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
7.上传附件。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相关附件。主要包括:《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委托评审函》《省外缴纳社保证明》(系统已自动提取的人员无需提供)。
申报人员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导出申请表公示版,在单位内部全信息公示后填写推荐意见完成资格审查。
8.报送评审表。在管理服务平台中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后,与其他纸质材料一起报送出版副编审评委会。
9.详情可见浙江省新版专技人员职称系统操作视频(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nGmww09NRZZP6rF1Ud35fA)